根据《证券法》的规定,禁止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易活动。因此内幕信息知情人不能买卖股票,如果个人从事内幕交易,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一定的罚金。
以下规定的范围的投资者被认为是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
1、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发行人控股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4、由于所任公司职务可以获取公司有关内幕信息的人员;
5、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以及由于法定职责对证券的发行、交易进行管理的其他人员;
6、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的有关人员;
7、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