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股市上,与a股股市差不多,上市公司都会存在退市的情况,香港市场上的股票退市之后,投资者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式:
1、如果不是破产退市,则投资者可以在上市公司退市之前卖出手中所持有的股票。
2、如果是破产情况的退市,投资者参与破产清算,清偿权排在债权人之后。
交易所亦可能在以下情况把公司停牌或除牌:发行人或者上市公司未能遵守《上市规则》,而情况属严重者;发行人证券的公众持股量不足;发行人进行的业务活动或拥有的资产不足以保持其证券继续上市;发行人或上市公司的业务不再适宜上市。
其中香港股票的上市股票的市值少于100亿港元,公众持有股份至少25%。市值在100亿港元以上,由交易所酌情决定,但一般不会低于10%或10%—25%,每发行100万港元的股票,必须由不少于三人持有,且每次发行的股票至少由100人持有;上市时预期市值最低不得低于1亿港元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