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A股市场上,投资者对于主板市场上的个股进行委托时,其委托价格不能超出个股的涨跌幅限制,同时,注册制创业板其委托单也有限制,限制如下:
1、在连续竞价期间投资者用限价下单时,其买入申报价格不得高于买入基准价格的102%,其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卖出基准价格的98%。需要注意的是,在正常交易时,其买一就是下买单的基准价,其卖一就是下卖单的基准价,比如,当买一的价格为10元时,其申报价最高不得超过10。2元,当卖一的价格为10元时,其申报价不得低于9。8元;在没有成交的情况下,个股前收盘价就是基准价格;在没有买一、卖一的情况下,最近成交价就是基准价格。
2、同时也设置单笔最高申报数量上限,在指定价格下跌时,其单笔最低申报数量为100股,单笔最高申报数量不能超过30万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