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质押一般是指个人或企业将持有的证券作为质押品,向券商、银行、信托等借钱,到期后归还借款解冻质押证券的一种行为,因此,个人向券商、银行、信托等金融公司质押股票,进行贷款。
股票质押率由贷款人依据被质押的股票质量及借款人的财务和资信状况与借款人商定,但股票质押率最高不能超过60%,单只股票市场整体质押比例不超过50%,资期限短则1个月,长则1年,且质押期内融资额度可循环使用,适应各类融资需求。
同时,小额股票质押业务被禁止,有效限制了散户加杠杆的行为,即融入方首次最低交易金额不得低于500万元,后续每次不得低于50万元,不再认可基金、债券作为初始质押标的;禁止通过股票质押用于申购新股或买入股票,并且禁止金融机构或其发行的产品通过质押进行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