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康鑫福年金是泰康人寿的一款年金险产品,在约定时间内可以领取以下保险金:
1、 特别保险金
第6、7个保单年度返还年交保险费乘以特别保险金给付比例作为特别保险金,交费期是趸交的,对应特别保险金给付比例为10%,交费期是3年交的,对应特别保险金给付比例为30%,交费期是5年交的,对应特别保险金给付比例为50%,交费期是10年交及以上的,对应特别保险金给付比例为100%。
2、 生存保险金
第8个保单年度起,到被保人到达养老保险金起领年龄前,每年可以领取30%基本保额。
3、 养老保险金
自被保人到达养老保险金起领年龄起,至被保险人年满 105 周岁后,首次给付的养老保险金金额为上一年生存保险金金额的 105%,第二次及以后每年给付的养老保险金金额为上一年养老保险金金额的 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