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发布通知称,经研究决定,自2020年3月11日(周三)收盘结算时起,原油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1%,即相当于10倍杠杆,因此在国内,正规的原油期货交易不存在100倍杠杆。
除此之外,还存在以下规定:
1、交易指令每次最小下单数量为1手,每次最大下单数量为500手,能源中心另有规定的除外;2、中国原油期货将以人民币计价和结算;
3、实行价格涨跌停板制度,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不超过上一交易日结算价的正负10%。
个人客户申请开立能源中心交易编码条件:
1、具有累计不少于10个交易日,10笔以上的境内期货仿真交易成交记录;2、或者已在境内期货交易场所、与中国证监会签署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国家(地区)期货监管机构监管的境外期货交易场所开户的,近三年内具有10笔以上的境内或者境外期货交易成交记录;3、申请交易编码前5个工作日保证金账户可用资金余额均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或者等值外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