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盘集合竞价分为三个时间段9.15-9.20;9.20-9.15;9.25-9.30,其中9.15分至9.20分可以接收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9.20分至9.25分可以接收申报,但不可以撤销申报;9.15开始,投资者的委托价格限于前一个营业日收盘价的加减百分之十,即在当日的涨跌停板之间,9.25前委托的单子,在上午9.25时撮合,得出的价格便是所谓“开盘价”,9.25到9.30之间委托的单子,在9.30才开始处理。
每个交易日9:25至9:30,交易主机只接受申报,但不对买卖申报或撤销申报作处理。
集合竞价确定成交价的原则是:
1、在有效价格范围内选取使所有有效委托产生最大成交量的价位。
2、进行集中撮合处理,即所有买方有效委托按委托限价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列,限价相同者按照进入撮合主机的时间先后排列。依序逐笔将排在前面的买方委托与卖方委托配对成交,即按照价格优先、同等价格下的时间优先的成交顺序依次成交,直至成交条件不满足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