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学贷款是专为普通高校贫困家庭学生提供的,借款学生不需要办理贷款担保或抵押,入学后通过学校向银行申请,或者入学前在户籍所在县(市、区)提出贷款申请,收到款项后,就可用于弥补在校期间各项费用不足。助学贷款并不需要借款学生马上还,一般是在学生毕业后分期偿还就行。
因此,借款学生在毕业后没有按照与经办银行签订的还款协议里约定的期限、数额偿还贷款的话,就会被视作逾期。
当然,大家需要注意,助学贷款也不一定要借款学生一毕业就还款,很多都设置了为期两到三年的宽限期,毕竟要考虑到部分学生毕业后不一定能够及时就业。
而在宽限期内,借款学生一般只需要按合同约定支付利息即可,不用偿还贷款本金。在宽限期满后,再根据约定,按年度分期偿还贷款本息就行了(学制超过4年及继续攻读更高一级学位的借款学生相应缩短学生毕业后自付本息的期限)。
而借款学生如果没能在宽限期内按时缴纳利息,或者宽限期过后也没能按时还款的话,也会被视作逾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