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蓄国债(包括凭证式和电子式)是政府(财政部)面向个人投资者发行、以吸收个人储蓄资金为目的,满足长期储蓄性投资需求的不可流通记名国债品种。
凭证式国债到期后,需由投资者携带身份证和凭证,前往承销机构网点办理兑付事宜,逾期不加计利息;储蓄国债(电子式)到期后,承办银行会自动将投资者应收的本金和利息转入其资金账户,转入资金账户的本息资金作为居民存款由承办银行按活期存款利率计付利息。
如果投资者在到期之前兑取,则需要支付一定的手续费用。
同时,凭证式国债的发行对象主要是个人,机构也可认购;储蓄国债认购对象仅限境内中国公民,不向机构投资者发行,同时设立了单个账户单期购买上限,充分考虑并保护了个人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