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改名字对保险合同没有影响,因为法律上有明文规定,在合同生效之后,当事人不能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所以就算保险公司改了名字也不会影响到保险合同。
而值得一提的是,除了保险公司改了名字不会影响到保险合同以外,保险公司破产也不会影响到保险合同。
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的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准备金,必须转移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
也就是说,如果投保人购买的保险产品的承保公司有经营人寿保险业务,那么也不需要担心保险公司破产以后影响到保险合同,因为这类保险公司是不会倒闭的,只能够重组或是被收购。而如果没有保险公司愿意重组、收购的话,保监会就会指定某家保险公司进行兼并,兼并后,原来保险公司的保单依然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