凭证式国债是指国家采取不印刷实物券,而用填制国库券收款凭证的方式发行的国债。它是以国债收款凭单的形式来作为债权证明,不可上市流通转让,从购买之日起计息。在持有期内,持券人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握取现金,可以到购买网点提前兑取。
投资者在购买之后会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凭证式国债收款凭证,如果投资者丢失该凭证,则可携带其有效身份证件前往购买凭证式国债的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营业网点柜台办理挂失,挂失之后投资者可以重新开据凭证。
与储蓄相比,凭证式国债存在以下特点:
1、国债发售网点多,购买和兑取方便、手续简便。
2、可以记名挂失,持有的安全性较好。
3、利率比银行同期存款利率高1—2个百分点(但低于无记名式和记账式国债),提前兑取时按持有时间采取累进利率计息。
4、凭证式国债虽不能上市交易,但可提前兑取,变现灵活,地点就近,投资者如遇特殊需要,可以随时到原购买点兑取现金。
5、利息风险小,提前兑取按持有期限长短、取相应档次利率计息,各档次利率均高于或等于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没有定期储蓄存款提前支取只能活期计息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