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如果要重组,必须报证监会审核,至于有条件通过说明方案还需要一些小调整,审核原则算是通过了,但资料不完全要补充说明。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完成相关批准程序后, 应当及时实施重组方案,并于实施完毕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编制实施情况报告书,向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并予以公告。
自完成相关批准程序之日起 60 日内,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未实施完毕的,上市公司应当于期满后次一工作日将实施进展情况报告,并予以公告;此后每 30 日应当公告一次,直至实施完毕。自收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之日起超过 12 个月未实施完毕的,核准文件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