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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投保三原则

佚名            来源:网络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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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建议,新降生的宝宝或学龄前儿童挑选保险时,除应注意保障要尽量全面外,还应遵守以下三点原则——

1.投保顺序:先大人,后小孩

在一个家庭中,父母是家庭经济支柱,只有保障了家长的健康和稳定的经济收入,孩子的保障才不是空谈。每年为孩子交纳的保费不宜超过家长的保费,如果不能兼顾,应以大人为主。

夫妻双方购买适当保险后,还有经济实力,应首先为孩子考虑购买医疗费用类和意外伤害保险。如果经济允许,还可以考虑投保储蓄型险种、教育金储蓄类险种等。为子女购买养老金型险种应该是最后考虑的,当然越早买,成本越低。

2.缴费期间:不必太长。

家长给孩子购买的保险产品的缴费期可以集中在孩子未成年之前,在他长大成人之后,可选择自己合适的险种为自己投保。

3.保障期限:可相对长。

少儿险的保险额度不一定很高,但应该忠实地伴随着孩子度过每一个成长中的关键阶段。

中国保监会规定: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人身险保额不得超过5万元人民币(北京、上海、广州、深圳不得超过10万)。

值得注意的是,作为家长,孩子的保额并不需要投保那么高,科学的方法是给孩子购买一些意外险、医疗险、少儿重大疾病保险、教育金即可,当孩子出生后,绝大多数的父母都会帮孩子选购保险。很多父母都会在代理人的介绍下为孩子买终身的保险,这其实是个很大的误区。父母只要管到宝宝25岁就可以了,他们长大后自己会买的,父母不用再去操这份心,去考虑他们的终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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