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红险的基本概念
分红险是人寿保险中的一种。分红险指保险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将上一会计年度该类分红保险的可分配盈余,按一定的比例、以现金红利或增值红利的方式,分配给客户的一种人寿保险。
在中国保监会的统计口径中,分红寿险、分红养老险、分红两全险及其他有分红功能的险种都被列入分红险范围。
分红险的分类
分红保险依据功能,可以分为投资和保障两类。投资型分红险以银保分红产品为代表,主要为一次性缴费的保险,通常为5年或10年期。它的保障功能相对较弱,多数只提供人身死亡或者全残保障,不能附加各种健康险或重大疾病保障。在给付额度上,意外死亡一般为所交保费的两到三倍,自然或疾病死亡给付只略高于所缴保费。比如某保险公司的银保分红产品,在一年内身故只退回保险费;一年以后疾病身故则按保额赔偿;意外身故则按保额3倍赔偿。保障型分红险主要是带分红功能的普通寿险产品,如两全分红保险和定期分红保险等。这类保险侧重人身保障功能,分红只是作为附加利益。以两全分红保险为例,在固定返还生存金的同时,还有固定保额的身故或全残保障,红利将按照公司每年的经营投资状况分配,没有确定额度。保障型的分红保险通常都可作为主险附加健康险、意外险和重大疾病保险,能形成完善的保障计划。
分红险的预期年化预期收益
分红保险的红利来源于死差益、利差益和费差益所产生的可分配盈余。
(1)死差益
是指保险公司实际的风险发生率低于预计的风险发生率,即实际死亡人数比预定死亡人数少时所产生的盈余;
(2)利差益
是指保险公司实际的投资预期年化预期收益高于预计的投资预期年化预期收益时所产生的盈余;
(3)费差益
是指保险公司实际的营运管理费用低于预计的营运管理费用时所产生的盈余。
中国保监会规定保险公司每年至少应将分红保险可分配盈余的70%分配给客户。
红利分配有两种方式:现金红利和增额红利。现金红利是直接以现金的形式将盈余分配给保单持有人。国内大多保险公司采取这种方式。增额红利是指整个保险期限内每年以增加保险金额的方式分配红利。
在现金红利的分配方式下,红利可以采取多种领取方式:现金、累积生息、抵交保费和购买减额交清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