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限制购买者年龄
银行保险销售对象年龄上的限制,即不得向70岁以上老人介绍任何保险产品,不得向60岁以上老人销售期缴产品等。
2、限制销售起点
新规对银行保险销售起点进行限制,规定期缴产品年缴保费原则上不超过客户年收入的20%,趸缴产品保费原则上不得超过客户的年收入。对于起售金额,原则上趸缴不低于5万元,期缴不低于1万元。
3、限制购买范围
新规限制了低风险承受能力消费者的购买范围,即对农村和城镇低收入居民,原则上不能销售分红型、万能型、投资连接型、变额型人身保险产品。而应以保单利益确定的普通型保险产品为主。
4、延长犹豫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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