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还贷能力
贷款人工资总额A;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额B;还贷能力系数P;还贷总额X;贷款期限T。
N=[(A+B)*P-X]*T
使用配偶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公司中的A、B、X是夫妻二人之和。
还贷能力系数为40%。
2.房屋价格
房屋价格为X,贷款成数为P。
N=X*P(即贷款额度为房屋价格和贷款成数之积)。
贷款成数P的确定依据如下:(1)购建修房屋的类型;(2)房贷套数。
房贷套数 | 首付款数 | 贷款额度 | |
首套 | ≤90平方米 | ≥X*20% | <X*80% |
>90平方米 | ≥X*30% | <X*70% | |
第二套 | ≥X*50% | <X*50% | |
第三套 | 暂停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
以上是购买商品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定向安置经济适用住房、定向销售经济适用房或私产住房适用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购买公有现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购房屋价格的70%;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贷款额度不超过所建修住房所需费用的70%。
3.账户余额
贷款人账户余额为A1,贷款人配偶的账户余额为A2。
一般情况下,N=10*A1。
若同时使用配偶公积金账户余额,N=10*(A1+A2)。
当账户余额不足2万时,按照2万计算。
4.最高限额
未缴补充住房公积金时,单贷最高限额40万元,合贷(包括配偶)最高限额60万元。
缴存补充住房公积金时。单贷最高限额50万元,合贷(包括配偶)最高限额7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