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近年来人们的保险意识在不断的增强,但是由于保险知识的缺乏,人们时常会投错保。家庭财产保险包含六大险种,究竟哪一款家财险才是真正适合你?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这六大险种的相关信息。
1、普通家庭财产保险
普通家庭财产保险是面向城乡居民家庭的基本险种,它承保城乡居民存放在固定地址范围且处于相对静止状态下的各种财产物资,凡属于被保险人所有的房屋及其附属设备、家具、家用电器、非机动交通工具及其他生活资料均可以投保家庭财产保险,农村居民的农具、工具、已收获的农副产品及个体劳动者的营业用器具、工具、原材料、商品等亦可以投保家庭财产保险。经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并且在保险单上写明属于被保险人代管和共管的上述财产,也属可保财产范围。但下列财产一般除外:一是金银、首饰、珠宝、货币、有价证券、票证、邮票、古玩、字画、文件、账册、技术资料、图表、家畜、花、树、鱼、鸟、盆景及其他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二是正处于紧急风险状态的财产。
保险金额:
(1)保险金额的确定方法:保险金额的确定是否合适十分重要,它直接关系到发生损失时保险人的赔付责任和被保险人交纳的保险费数额的高低。
①房屋的保险金额的确定
如一幢使用了5年的砖混结构房屋,一旦发生损失,要进行重建,恢复原来的砖混结构,需要支出重建费用20万元,则这幢房屋的保险价值即为20万元,被保险人应按此价值确定保险金额,即20万元。相反,如果把保险金额确定为10万元,那么一旦损失,被保险人只能得到损失的一半的赔付;如果把保险金额确定为25万元,由于保险金额超过保险价值20万元,超过部分无效,即使发生损失,造成房屋的全损,被保险人充其量也只能得到20万元的赔偿,同时还多交了与保险金额5万元相适应的保险费,可谓“赔了夫人又折兵”。
②室内财产的保险金额
由于室内的家庭财产一般无账可查,且财产的品种、质量、新旧程度差别很大,因此保险金额的确定一般只能根据家庭财产的实际情况,由被保险人自行估价确定。口j以先从大件、贵重的物品算起,如彩电、冰箱、家具、洗衣机、贵重衣物等,再加上一般的财产.最后再估计零星财物。根据各项目财产的实际价值,由被保险人分项目自行确定保险金额,如家用电器保险金额10万元、家具3万元、衣物及床上用品保险金额5万元、文化娱乐用品及其他生活用品保险金额2万元、代保管的财产1万元,则保险金额共计21万元,此21万元是家庭财产一旦灭失时,保险人赔付的最高金额。
(2)保险费的交纳及退费计算
普通家庭财产保险的保险费计算按照保险金额×保险费率计算。保险费率是根据各地、各保险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的,一般为1‰=~3‰=,即每年每千元保险金额收取的保险费为1~3元。若保险金额为21万元,则被保险人应交纳的保险费为210000×3‰=630(元)。可见普通家庭财产保险是一个高保障、低收费的险种。
若被保险人因种种原因,如由于工作关系,全家迁居外地,或单位集体又为职工办理了家庭财产保险等,中途申请退保,终止保险合同,则对于被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交纳的保险费一般按日平均费率计算应退还的保险费。
例如:一份家庭财产保险单中载明的保险金额10万元,保险费率2‰,保险期限一年,保险费在合同订立时一次交清。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生效后的3个月整要求退保,由于保险人已承保了3个月,因此应从已交的保险费中扣除保险人承保的3个月应收取的保险费,即退费数额=10万×3‰-10万×3‰×1/365
赔偿处理
(1)抢救财产及通知。保险标的遭受损失时,被保险人应当积极抢救,使损失减少至最低程度,同时保护现场,并立即通知保险人,协助查勘。被保险人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两年内不行使向保险人请求赔偿的权利,即作为自动放弃而失效。
(2)提供索赔单据。被保险人向保险人申请赔偿时,应当提供保险单、财产损失清单、发票、费用单据和有关部门的证明,各项单证、证明必须真实、可靠,不得有任何欺诈。
(3)赔款计算
①房屋及室内附属设备发生全部损失时,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发生事故时的重置价值)的低者赔付;当发生部分损失时,如果保险金额等于或高于保险价值时,则:
赔款金额=实际损失
若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即发生不足额投保的情况时,则:
赔款金额=实际损失或恢复原状所需修复费用×保险金额/保险价值
②室内财产发生全部损失和部分损失,在分项目保险金额内,按实际损失赔付。
③对于被保险人所支付的必要、合理的施救费用,按实际支出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受损标的的保险金额。若该保险标的按比例赔偿时,则该项费用也按相同的比例赔偿。
2、定期还本家庭财产保险
定期还本家财险,又称家财两全险,它是在普通家财险的基础上产生的又一种较受保险客户欢迎的家财险险种。定期还本家财险具有利息抵充保险费、定期还本、保险期限多样化等特征。它的承保范围和保险责任与普通家财险相同。到期还本型家庭财产保险具有灾害补偿和储蓄的双重性质。投保时,投保人交纳固定的保险储金,储金的利息转作保费,保险期满时,无论在保险期内是否发生赔付,保险储金均返还投保人。
3、住宅及宅内财产保险
住宅及宅内财产保险,是一种面向居民家庭的特色家财险种。该险种由一个主险和三个附加险组成,主险又分为火灾险、综合灾害险和地震险。当被保险人住宅及宅内财产因发生承保范围内的灾害事故而受损时,保险人支付全部或部分保险赔款。此外,保险人还承担下列费用:若被保险人家庭成员为施救被保险财产受到人身伤害,按保险条款规定负责给付保险金。若灾害事故致使住宅不能居住,保险人根据实际需要补贴被保险人家庭的寄宿费用。这两种费用保障超出了传统家财险的承保范围,但可以满足保险客户的客观需要。住宅及宅内财产保险的附加险有:附加盗窃险、附加住宅责任险、附加房屋租金险。
4、安居综合保险
安居综合保险,是一种面向城乡居民家庭或个人的家庭财产保险综合保险,其特点是险种具有组合性,保险客户可以根据自身需要而加以选择。
座落或存放于被保险人户口所在地或经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地点的下列财产,为保险财产:
(一)被保险人所有、与他人共有、代保管或租赁的用于居住的房屋及房屋内装潢;
(二)被保险人房屋内的家具、除手提电话和便携式电脑以外的家用电器、床上用品、服装。第二条 上述未列明的其他财产,不在本保险财产范围内。
在保险期限内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保险人负责赔偿:
1、火灾、爆炸;
2、雷击、台风、暴风、暴雨、龙卷风、洪水、雪灾、雹灾、冰凌、地面突然塌陷;
3、空中运行物体的坠落;
4、建筑或其他固定物体发生倒塌事故。
由于保险财产发生保险事故而导致被保险人无法居住,需临时租借房屋所发生的租借费用,保险人也负责赔偿。租借费用最高赔偿限额为本保险单家庭财产保险金额的10%。(租借费用:每投保壹万元,每天赔偿限额100元人民币;每户家庭如投保叁万元以上的,该费用每天赔偿限额300元人民币)但上述费用与家庭财产损失部分的赔偿总和,以不超过其保险单中家庭财产部分的总保险金额为限。
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对保险财产采取必要的施救、保护措施所支出的合理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但此项费用的最高赔偿限额以保险金额为限。
在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居所附属的安装物、搁置物、悬挂物、管道,因意外事故造成倒塌、脱落、坠落、爆裂致使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依照我国法律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
经保险人事先同意的诉讼费用,保险人也负责赔偿。
5、团体家庭财产保险
团体家财险,是以团体为投保单位、以该团体的职工为被保险人并承保其家庭财产的家财险业务,它是为了适应企事业单位和其他法人团体为职工统一办理家财险及附加盗窃险的需要而实行的一种承保方式。
团体家庭财产保险的主要内容包括:
(1)保险财产范围: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在职职工(或包括退休职工)、城镇及乡村居民存放在居住地址的家庭财产都在本保险范围内。
(2)保险单:被保险人的姓名、投保险别、保险金额及保险地址都必须在投保清单上详细列明,保险人只对保险单的附表上载明地址的保险财产负。
(3)投保手续。
(4)赔偿金额:同一家庭有两个以上职工参加保险的,以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金额合并计算,在合并计算的保险金额限度内,按实际损失赔偿。保险财产以职工及其常住地址同一户口的家属的财产为限。
(5)赔偿处理:参加保险的家庭财产遭受保险事故受损失时,投保单位应提供发放工资的工资表和出险证明,并督促受灾职工提出受损财产清单,会同保险人作好理赔工作。保险人在接到出险通知时,应根据投保单位提供的工资名册,抄录出险职工的姓名、家庭住址,并请单位盖章证明,同时核对户口簿。在赔付后,应出具批单核减有效保额,正本送投保单位、副本粘贴在单底上,以便在以后赔付时掌握每户的有效保额。
6、家财险附加盗窃险
所谓附加盗窃险是指在家财险主险的基础上专门以被保险人可能遇到的盗窃风险为承保责任并由保险人承担被盗财产损失的一个附加险种,它虽然不能作为独立业务承保,但因盗窃是家庭财产面临的主要风险,亦成为多数家庭投保时必然选择的保险。因此,附加盗窃险在家财险中有重要地位。
保险责任存放于保险地址室内的保险财产,因遭受外来的、有明显痕迹的盗窃损失,保险人负赔偿责任。
除外责任
①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服务人员、寄居人的盗窃或纵容他人盗窃所致保险财产的损失;
②在发生火灾以及雷电、洪水等自然灾害时保险财产被盗窃而造成的损失。
赔偿处理
①被保险人在保险财产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盗窃损失后应当保存现场,向当地公安部门如实报案,并在二十四小时内通知保险人,否则保险人有权不予赔偿。
②赔款后破案追回的保险财产,应当归保险人所有。被保险人如果愿意收回该项被追回财产,其已经领取的赔款必须退还给保险人。保险人对被追回财产的损毁部分可以按照实际损失给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