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待遇不仅工伤职工可以享受,如果是工亡情况的话,工亡职工亲属也可以依法享受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下面一起来看看工伤保险待遇计算标准吧。
工伤保险待遇计算标准
1、因公死亡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具体来说,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供养亲属抚恤金则要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放。
2、工伤
工伤保险待遇计算标准根据伤残等级的不同,发放不同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伤残等级分为1—10级,其中一级的标准分别是本人工资×27个月,本人工资×90%;而十级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是本人工资×7个月。
难以安排工作的工伤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月发给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3、下落不明
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或者在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从事故发生当月起3个月内照发工资,从第4个月起停发工资,由工伤保险基金向其供养亲属按月支付供养亲属抚恤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