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银三星祥福终身重疾险0-60周岁均可投保,保障终身;12种轻症可分组赔付,最多可赔付两次,每次可赔付总保额的20%,那么中银三星祥福终身重疾险犹豫期是多久呢?下面通过中银三星祥福终身重疾险详细条款来了解下。
中银三星祥福终身重疾险条款
1、保险金额
本合同的保险金额是指本公司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
2、犹豫期
若未发生保险金给付,投保人自本合同签收日起10内可以申请解除本合同,自本合同收到解除申请起,本合同即被解除,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3、保险金给付
本公司在收到保险金的给付申请书及本合同约定的证明和资料后,将在5日内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在30日内作出核定。对属于保险责任的,本公司在与受益人达成给付保险金的协议后10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义务。
4、免除责任
因下列情形之一或在效力中止期间被保险人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患疾病、达到疾病状态或进行手术的,本公司不承担保险责任:
一、 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 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 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者本合同最后效力恢复之日起2 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四、 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五、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六、 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七、 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发生上述第一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患疾病、达到疾病状态或进行手术的,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向其他权利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或身体高度残疾,患疾病、达到疾病状态或进行手术的,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