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铂金樽享保障计划由主险铂金樽享两全保险并附加铂金樽享重大疾病保险组合而成。出生且出院满90日至50周岁均可投保,期满还可领取满期金。那么华夏铂金樽享详细条款有哪些呢?下面一起来了解下。
华夏铂金樽享条款
1、投保年龄
指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投保年龄以周岁计算,本附加合同接受的投保年龄为0周岁(出生且出院满90日)至50周岁(含50周岁)。
2、犹豫期
您收到本合同并书面签收之日起10日内(含第10日)为犹豫期,您可以在此期间提出解除本附加合同,我们将无息退还您所交纳的本附加险合同保险费。
3、保险金额
本合同的保险金额由您在投保时与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投保时的保险金额须符合我们当时的投保规则。若该金额发生变更,则以变更后的金额为保险金额。
4、宽限期
分期支付保险费的,您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若您到期未支付保险费,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的次日零时起60日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仍会承担保险责任,但在给付保险金时会扣减您欠交的保险费。
二、若您宽限期结束之后仍未支付保险费,则本合同自宽限期满的次日零时起中止。
5、现金价值
指本合同所具有的价值,通常体现为解除合同时,根据精算原理计算的,由我们退还的那部分金额。
6、利息
本合同补交保险费的利息以“中国人民银行当月第一个营业日颁布的两年期居民定期储蓄存款基准利率 + 2%”换算的月利率按月以单利累积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