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人寿福享全家a款是一款分红型的年金保险,保险期间可以到100周岁。除了提供生存年金、身故保险金和满期保险金之外,它还附加了福享全家金账户。小编整理了一些百年人寿福享全家a款的资料,供大家参考。
百年人寿福享全家a款介绍
被保险人投保年龄:出生28天~60周岁
保险期间:至100周岁的保单周年日
交费期间:一次交、3年、5年、10年
交费频次:一次交清、年交、半年交、季交、月交(暂不支持半年交、季交、月交)
保费规则:
(1)一次交清最低保险费10万元;
(2)保险期间3年、5年的最低保险费2万元;
(3)保险期间10年的最低保险费1万元;
(4)保险费必须是1000元的整数倍。
百年人寿福享全家a款保险金:
生存年金:自本合同生效日起至被保险人99周岁的保单周年日止,若被保险人生存,我们每年在本合同的保单周年日按基本保额的10%给付生存年金,首期生存年金将在本合同第一个保单周年日给付。
生存年金 =基本保额 X 10%
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至期满前身故,我们返还所交保险费,本合同效力终止。
满期保险金: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至期满时仍然生存,我们返还所交保险费,本合同效力终止。
福享全家金帐户 :
若账户价值充足,我们可按被保险人指定的日期、金额向指定账户转账。
百年人寿福享全家a款保全规则:
本规则仅适用于百年福享全家年金保险A款(分红型)(简称福享全家A),未涉及之内容以《百年人寿个人寿险保全规则(2012版)》规定为准。
一、红利选择权变更
(一)不支持购买交清增额;
(二)红利选择方式仅允许选择累积生息。
二、生存金领取方式变更
(一)生存金领取方式仅允许选择累积生息
(二)附加“附加福享全家”时,本险种有多个生存受益人,生存年金受益人须在第一个保单周年到公司办理生存金领取手续,如未按期办理,投保时填写所分配给指定生存年金受益人的生存金将转入“附加福享全家”账户,转入附加险账户后,该笔金额需由投保人申请领取。
(三)不可申请的保全项目:减额交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