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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国寿防癌险优享版条款, 看完再买不吃亏!

文刂鹿            来源:网络转载

当今,因环境恶化,癌症越来越高发、治愈率越来越高、费用越来越高。因此为了防患于未然,不给家人负担,都想为自己投保一份防癌险。中国人寿2017年新版防癌险(优享版)已上市,它是一份低投入高保障的产品,并提供身故保障,满期返还的重疾险。想要买这款产品的朋友,务必要仔细阅读它的条款。那么,2017国寿防癌险优享版条款你知道吗? 下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出生28天-60周岁

交费期间:3、5、10、20年

保险期间:60、70、80周岁

等待期:180天

【保险责任】

主险:国寿防癌疾病保险

1、癌症确诊保险金:合同生效1年内,罹患合同定义的癌症,返还已交保费,合同终止;合同生效1年后,罹患合同定义的癌症,给付100%保额,合同继续有效。

2、特定癌症额外给付保险金:合同生效1年后,又是合同定义的癌症的同时,确诊出也是合同定义的特定癌症,保险金=100%保额+额外给30%保额,合同继续有效。

3、轻症癌症确诊保险金:合同生效1年内,罹患合同定义的轻症癌症,返还已交保费,合同终止;合同生效1年后,罹患合同定义的轻症癌症,按保额的30%给付,最高给付限额10万元,合同继续有效。

4、癌症康复保险金:合同生效1年后,确诊是合同定义的癌症,且在30天后仍生存,给付20%保额,每年生存,一年给付一次,累计给付达到基本保额,合同终止。

5、豁免保险费:合同生效1年后,罹患合同定义的癌症,豁免余期未交保费。

6、身故保险金:18周岁前,已交保费或现金价值;18周岁后,105%已交保费或现金价值,给付金额较大者,合同终止。

附加险:国寿附加防癌两全保险(优享版)

1、 身故保险金:

(1)18周岁前,附加险已交保费或现金价值较大者;

(2)18-40周岁,附加险160%已交保费或现金价值较大者;

(3)41-60周岁,附加险140%已交保费或现金价值较大者;

(4)61周岁后,附加险120%已交保费或现金价值较大者。

2、满期保险金:合同期满,被保人仍生存,未发生癌症,100%返还(主险+附加险)已交保费,合同终止。 

以上就是“2017国寿防癌险优享版条款, 看完再买不吃亏!“的全部内容,希望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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