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发安康恶性肿瘤疾病B款是专为老年人设计,除包含恶性肿瘤关爱保险金外,还包含了疾病身故保险金。那么,银发安康恶性肿瘤疾病B款保险责任有哪些?哪些情况又是不保的呢?下面,我们通过银发安康恶性肿瘤疾病B条款介绍来了解一下:
>>重疾险如何购买
银发安康恶性肿瘤疾病B条款介绍
一、您与我们订立的合同
1.3 投保年龄
指您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本合同接受的投保年龄范围为50周岁至75周岁。续保时,最高续保年龄可延至100周岁。
二、我们提供的保障
2.1 保险金额
本合同的保险金额按份计算,每份为人民币50,000元。
2.2 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1年。
2.3 续保
您可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时提出书面续保申请。若我们收到保险费并同意承保,本合同自保险期间届满之时起续保1年。若您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届满后30日内未提出书面续保申请,以后则按重新投保处理,疾病观察期重新计算。若我们停止本保险的销售,将及时通知您,自停止销售时起我们不再接受续保申请。
2.4 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的前提下,我们按以下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恶性肿瘤关爱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90日内(90日为疾病观察期,续保无疾病观察期),被确诊初次发生本合同约定的恶性肿瘤(无论一种或多种,下同),我们按您根据本合同约定最后一次已支付的保险费给付恶性肿瘤关爱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若被保险人在本合生效之日起90日后,被确诊初次发生本合同约定的恶性肿瘤,我们按本合同保险金额给付恶性肿瘤关爱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疾病身故保险金
若被保险人因疾病身故,我们按您根据本合同约定最后一次已支付的保险费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在任何情况下,恶性肿瘤关爱保险金和疾病身故保险金不可兼得,即若我们给付其中一项保险金,则另一项保险金不再给付。
2.5 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发生本合同约定的恶性肿瘤的,我们不承担给付恶性肿瘤关爱保险金的责任:
(1)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前所患恶性肿瘤;
(2)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
(3)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被确诊发生本合同约定的恶性肿瘤的,本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合同保险单的现金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