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安诺两全保险条款哪里看?2017平安安诺两全保险是平安集团的保险产品,它包含身故保险金及满期生存保险金。是一款中长期人寿保障产品,那么平安安诺两全保险包含哪些保障内容,又不包含哪些责任?下面,我们通过2017平安安诺两全保险条款来了解一下:
2017平安安诺两全保险条款介绍
一、保险责任
在本主险合同保险期间内,我们承担如下保险责任:
满期生存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保险期满时仍生存,我们按本主险合同及附加险合同所交保险费之和的 120%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所交保险费”按照期满当时的基本保险金额1确定的年交保险费和交费年度数计算。
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我们按本主险合同及附加险合同所交保险费之和的 120%给付身故保险金,本主险合同终止。所交保险费”按照身故当时的基本保险金额确定的年交保险费和保单年度数(交费期满后为交费年度数)计算。
二、保险期间
本主险合同的保险期间分为30年、自本主险合同生效时起至被保险人年满80周岁2的保单周年日3零时止两种,您在投保时可选择其中一种。
三、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主险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机动车;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主险合同终止,我们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发生上述其他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主险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四、宽限期
分期支付保险费的,在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本主险合同另有约定外,如果您到期未支付保险费,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的次日零时起60日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仍会承担保险责任,但在给付保险金时会扣减您欠交的保险费。如果您宽限期结束之后仍未支付保险费,则本主险合同自宽限期满的次日零时起效力中止。
五、犹豫期
自您签收本主险合同次日起,有 20 日的犹豫期。在此期间请您认真审视本主险合同,如果您认为本主险合同与您的需求不相符,您可以在此期间提出解除本主险合同,我们将无息退还您所支付的全部保险费。解除本主险合同时,您需要填写申请书,并提供您的保险合同及有效身份证件。自我们收到您解除合同的书面申请时起,本主险合同即被解除,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保险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