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保险产品的多元化,越来越多的保险公司了特殊人群的专属类险种。如女性疾病保险、恋爱保险、老人防癌保险等等,太平孝心宝是一款针对适合老年人这个群体的商业保险,它保障60-75周岁老年癌症。高费用癌症双倍赔付、发病立即赔付,救命钱立即到手等特点。相信有很多朋友对于太平孝心宝提供哪些保障内容不是特别清楚,下面小编给大家奉上太平孝心宝具体条款内容,供大家参考。
>>太平孝心宝说明
太平孝心宝具体条款介绍
一、投保范围
本合同接受的被保险人投保年龄为50周岁至75周岁。
二、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10年或20年,自本合同生效日零时起至本合同约定的终止时止,并在保险单上载明。
三、提供哪些保障利益
1、等待期
自本合同生效日零时起1年为等待期。如果本合同曾一次或多次恢复效力,则自每次合同效力恢复之日零时起1年均为等待期。
四、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我们按照下列约定承担给付相应保险金的责任:
1、癌症保险金
被保险人等待期后首次发病【4】并经医院【5】确诊初次患上一种或多种本合同第三十一条所定义的癌症,我们按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癌症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初次患上一种或多种本合同第三十一条所定义的癌症,并且首次发病时间在等待期内,我们按本合同的已交保险费给付癌症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2、高费用癌症保险金
被保险人等待期后首次发病并经医院确诊初次患上一种或多种本合同第三十二条所定义的高费用癌症,我们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200%给付高费用癌症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初次患上一种或多种本合同第三十二条所定义的高费用癌症,并且首次发病时间在等待期内,我们按本合同的已交保险费给付高费用癌症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3、癌症疗养保险金
被保险人等待期后首次发病并经医院确诊初次患上一种或多种本合同第三十一条所定义的癌症,我们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给付癌症疗养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经医院确诊初次患上一种或多种本合同第三十一条所定义的癌症,并且首次发病时间在等待期内,我们不承担本项保险责任。
我们只给付本合同保险责任中约定的癌症保险金和 高费用癌症保险金的其中一项,且以一次为限。
五、如何支付保险费
1、保险费的支付
本合同保险费的交费方式和交费期限由您和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或批注上列明。
您可以选择趸交[14]或分期支付保险费。选择分期支付保险费的,您在支付了首期保险费后,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在每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支付当期应支付的保险费。
2、 续保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您可以在保险期间届满之前,向我们申请续保。如果被保险人符合我们规定的续保条件,经我们审核同意且您已支付首期续保保险费,我们将为您办理相关续保手续,新续保的合同自本合同期满日[15]零时起生效。
续保成功后没有1年的等待期限制,但如果在续保期间内合同曾一次或多次恢复效力,则自每次合同效力恢复之日零时起1年均为等待期。
续保时被保险人年龄不应超过75周岁,续保保险费根据续保时被保险人年龄、所选择的保险期间和交费期限核定的费率计算。
我们有权在续保时调整保险费,但须经中国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3、保险费率的调整
本合同交费期限内,如果本合同计算费率所用的疾病发生率与实际经验相比有实质性的改变,我们保留提高或降低保险费率之权利,但须向监管机构备案。保险费率的调整针对所有被保险人或同一类被保险人。
我们进行保险费率调整,会在合理的时间内通知您,如您同意,则您须按调整后的保险费率支付续期保险费,保险费率调整前您已经支付的保险费不受影响。如不同意,则您可以选择解除合同,相关内容参见第二十二条“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