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福利金佑保险条款

佚名            来源:网络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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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平福利金佑保险条款有哪些?太平附加福利金佑是太平人寿4月隆重一款产品,并且重大疾病和特定疾病都有保险金,保费还能豁免,有病治病,无病养老,那么这款产品有哪些保险条款呢,下面一起来了解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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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平福利金佑保险条款

  投保须知

  投保年龄:28天-65周岁

  交费期限:趸交、10/15/20年、至55岁、至60岁

  保险责任

  1、特定疾病保险金:(20种)

  等待期内:不承担本项责任,本项责任终止。

  等待期后:额外给付20%有效保额(此部分首次突破行业固定数额赔付,随时间推移而增长),无上限,给付以一次为限,本项责任终止。

  2、重大疾病保险金:(80种)

  等待期内:已交保费。

  等待期后:有效保额(基本保险金额+累计红利对应保额)。

  3、保险费豁免

  给付特定疾病保险金的同时豁免后续保费。

  4、身故保险金

  等待期内:已交保费;

  等待期后:18岁前,已交保费:18岁后,有效保额(基本保额+累积红利保额)。

  5、保单贷款

  自合同犹豫期后,可以申请最多保单现金价值80%的额度。

  免除责任

  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患上本附加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或特定疾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相应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4、被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

  5、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毒或患艾滋病。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遗传性疾病、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

  发生上述第一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患上本附加合同所定义的重大疾病的,本附加合同终止,您已交足2年以上保险费的,我们向其他权利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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