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美好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条款包括哪些?太平美好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是一款终身年金产品,包含身价保障和保单分红,那么,太平美好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将提供哪些方面保障?不提供哪些方面?下面,我们通过太平美好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条款来了解一下:
太平美好人生年金保险投保须知
承保年龄:0-65周岁
保险期间:终身
太平美好人生年金保险分红型条款
一、提供哪些保障利益:
1、基本保险金额及累积红利保险金额
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在投保时由您和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或批注上列明。如果该金额发生变更,则以变更后的金额为基本保险金额。本合同的累积红利保险金额指因年度红利累积增加的保险金额。
2、特别关爱金领取日
本合同的特别关爱金领取日为以下两项时间中的较迟者:
(1)被保险人年满 65 周岁后的首个保险单周年日5;
(2)本合同的第 N 个保险单周年日,其中 N=交费年期数6+10;
3、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且本合同有效,我们按照下列约定承担给付相应保险金的责任:
1、生存保险金
自本合同生效日零时起至本合同约定的特别关爱金领取日(不含当日),如果被保险人在此期间内的每个保险单周年日零时生存,我们按当日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和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两者之和的 10%给付生存保险金。自本合同约定的特别关爱金领取日次日零时起至本合同终止,如果被保险人在此期间内的每个保险单周年日零时生存,我们按当日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和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两者之和的 20%给付生存保险金。
2、特别关爱金
如果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约定的特别关爱金领取日零时生存,我们按本合同的年交保险费与交费年期数的乘积给付特别关爱金。
如果您选择的是趸交的交费方式,上述年交保险费根据被保险人在趸交的交费方式下对应的保险费率,以本合同约定的特别关爱金领取日零时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和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两者之和为基础,按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计算。如果您选择的是分期支付的交费方式,上述年交保险费根据被保险人在年交的交费方式下对应的保险费率,以本合同约定的特别关爱金领取日零时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和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两者之和为基础,按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计算。
3、身故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约定的特别关爱金领取日零时之前身故,我们按以下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1)本合同的年交保险费与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保单年度数8或交费年期数(以较小者为准)的乘积;
(2)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9。如果您选择的是趸交的交费方式,上述年交保险费根据被保险人在趸交的交费方式下对应的保险费率,以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和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两者之和为基础,按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计
算。如果您选择的是分期支付的交费方式,上述年交保险费根据被保险人在年交的交费方式下对应的保险费率,以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和累积红利保险金额两者之和为基础,按投保时被保险人的年龄计算。
如果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约定的特别关爱金领取日零时之后身故,我们按被保险人身故时本合同的现金价值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终止。
4、投保人意外身故或全残豁免保险费
当投保人与本合同的被保险人不为同一人时,如果投保人在年满 70 周岁前遭受意外伤害事故10,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因该事故导致身故或全残,则我们将豁免投保人身故或全残后的首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至交费期满之间本合同剩余的各期保险费,但不包括投保人身故或全残之前所欠交的保险费及利息。
当投保人与本合同的被保险人为同一人时,如果投保人在年满 70 周岁前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因该事故导致全残,则我们将豁免投保人全残后的首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至交费期满之间本合同剩余的各期保险费,但不包括投保人全残之前所欠交的保险费及利息。在保险期间内变更投保人的,我们将不予豁免保险费。在给付生存保险金、特别关爱金、身故保险金时,关于红利的处理参见第八条“红利分配”。
二、如何支付保险费
1、保险费的支付
本合同保险费的交费方式和交费期限由您和我们约定,并在保险单或批注上列明。您可以选择趸交或分期支付保险费。选择分期支付保险费的,您在支付了首期保险费后,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在每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支付当期应支付的保险费。
2、宽限期
分期支付保险费的,您支付首期保险费后,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如果您到期未支付保险费,自保险费约定支付日的次日零时起 60 日为宽限期。宽限期内发生的保险事故17,我们仍会承担保险责任,但在给付保险金时会扣减您欠交的保险费。如果您宽限期结束之后仍未支付保险费,则本合同自宽限期满的次日零时起效力中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