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联畅享自驾意外保障条款包括哪些内容?安联畅享自驾意外保障条款保哪些内容?安联畅享自驾意外保障是一款专属自驾游保险,它包含了意外身故、意外医疗、紧急修车、节假日双倍补偿等保障,是意外医疗费用100%免赔、100%赔付的产品。那么,安联畅享自驾意外保障条款包括哪些内容?下面,我们就来通过安联畅享自驾意外保障条款来了解一下:
安联畅享自驾意外保障条款介绍
一、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驾驶非营运四轮机动车(7 座以下,含 7 座)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伤残的,保险人依照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且给付各项保险金之和不超过保险金额。
1、身故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驾驶非营运四轮机动车(7 座以下,含 7 座)期间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保险人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日起下落不明,后经人民法院依法宣告死亡的,保险人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但若被保险人被宣告死亡后生还的,保险金受领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30日内退还保险人给付的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身故前已领有本条第(二)款的保险金的,身故保险金为扣除已给付保险金后的余额(如有)。
2、伤残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在驾驶非营运四轮机动车(7 座以下,含 7 座)期间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内因该事故造成本保险合同所附《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简称《伤残评定标准》)所列伤残之一的,保险人按该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伤残保险金。如第 180 日治疗仍未结束的,按当日的身体情况进行伤残鉴定,并据此给付伤残保险金。
(1)当同一保险事故造成两处或两处以上伤残时,应首先对各处伤残程度分别进行评定,如果几处伤残等级不同,以最重的伤残等级作为最终的评定结论;如果两处或两处以上伤残等级相同,伤残等级在原评定基础上最多晋升一级,最高晋升至第一级。同一部位和性质的伤残,不应采用《伤残评定标准》条文两条以上或者同一条文两次以上进行评定。
(2)被保险人如在本次意外伤害事故之前已有伤残,保险人按合并后的伤残程度在《伤残评定标准》中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伤残保险金,但应扣除原有伤残程度在《伤残评定标准》所对应的伤残保险金。在保险期间内,前述第(一)、(二)款下的保险金累计给付金额以保险单载明的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为限。
二、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保险金额是保险人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最高限额。保险金额由投保人、保险人双方约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投保人应该按照合同约定向保险人交纳保险费。
三、保险期间
除另有约定外,保险期间为一年,以保险单载明的起讫时间为准。
四、保险金申请
保险金申请人向保险人申请给付保险金时,应提交以下材料。保险金申请人因特殊原因不能提供以下材料的,应提供其他合法有效的材料。保险金申请人未能提供有关材料,导致保险人无法核实该申请的真实性的,保险人对无法核实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身故保险金申请
(1)索赔申请表;
(2)保险单原件;
(3)保险金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出险车辆驾驶员的驾驶证及出险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
(4)警方提供的交通意外事故证明及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它证明和资料;
(5)警方出具的被保险人户籍注销证明、二级以上(含二级)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身故证明书。
若被保险人为宣告死亡,保险金申请人应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
(6)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
(7)保险金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8)若保险金申请人委托他人申请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二、伤残保险金申请
(1)索赔申请表;
(2)保险单原件;
(3)保险金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出险车辆驾驶员的驾驶证及出险车辆的机动车行驶证;
(4)警方提供的交通意外事故证明及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它证明和资料;
(5)二级以上(含二级)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或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残疾或烧烫伤鉴定诊断书;
(6)保险金申请人所能提供的其他与本项申请相关的材料;
(7)若保险金申请人委托他人申请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保险金申请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