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儿平安综合保障计划产品介绍
投保须知
承保年龄:出生满30日-18周岁
保障期限:1年
保险费用:100元/年
保障内容
意外身故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身故,保险公司按其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意外伤残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造成本附加合同所附《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所列伤残之一的,保险公司依照该标准规定的评定原则对伤残项目进行评定,并按评定结果所对应该标准规定的给付比例乘以其保险金额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
意外住院医疗(校内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每次因遭受意外事故并在医院进行治疗的,保险公司就其该次意外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发生的、符合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合理医疗费用,在扣除其他途径的补偿(如有)和50元免赔额后,按90%比例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一般意外住院医疗保额以5万元为限,法定上课时间校内的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的意外住院医疗保额以10万元为限)
意外门诊医疗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遭受合同约定的意外伤害事故所发生的门诊费用,在扣除其他途径的补偿(如有)和50元免赔额后,按90%比例给付保险金。(累计给付金额以5000元为限)
少儿重疾
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自等待期30天后(续保者不受此限制)被确诊初次患有重大疾病的,保险公司将按保单载明的保额给付保险金,保险责任终止。(等待期3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