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车险理赔时车主要准备哪些材料?在事故出险过程中,车主(被保险人)可能为责任方,也可能为非责任方,事故中也许会出现伤亡情况,或者无人员伤亡。根据不同的事故和责任情况,车主(被保险人)在理赔时要准备的材料也不同。
一、单方肇事无人伤案件单证
1、赔款收据、索赔申请书;
2、肇事司机驾驶证(正、副本)、行驶证(正、副本)复印件;
3、被保险人为个人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需验原件);
4、交通事故证明或保险公司出具的机动车辆保险事故现场查勘记录表;
5、维修发票、施救费发票等相关费用发票;
6、与赔案有关的其他文件及证明材料。
二、单方肇事含人伤案件单证
1、赔款收据、索赔申请书;
2、肇事司机驾驶证(正、副本)、行驶证(正、副本)复印件;
3、被保险人为个人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需验原件);
4、交通事故证明、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书;
5、维修发票、施救费发票等相关费用发票;
6、县(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住院、转院、出院证明/续医证明/病假证明/护理证明/营养证明/康复证明;
7、维修发票、施救费发票、清理费发票、医疗费报销凭证(医疗费发票)等相关费用票据;
8、伤者收入证明、误工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9、经济赔偿凭证;
10、如涉及到护理人员/处理事故人员时需增加:护理人员收入证明、误工证明,护理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11、如涉及到人员伤残时需增加:法医出具的伤残鉴定报告、残疾辅助器具使用证明;伤残鉴定收据、残疾辅助器具发票;
12、如涉及到人员死亡时需增加:死亡证明/验尸报告,销户证明;丧葬费票据;户口本复印件;
13、如涉及到被抚养人时需增加:户籍派出所出具的供养情况证明、丧失劳动能力证明、无其它收入来源的证明、家庭成员户口本复印件;
14、赔案有关的其他主要文件及证明材料。
三、双方肇事车损案件单证
1、赔款收据、索赔申请书;
2、三者车交强险信息:保单号、保险期限、承保公司(三者车为军警车辆且未购买交强险时可不提供);
3、肇事司机驾驶证(正、副本)、行驶证(正、副本)复印件;
4、被保险人为个人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需验原件);
5、交通事故证明或保险公司出具的机动车辆保险事故现场查勘记录表;
6、维修发票、施救费发票等相关费用发票;
7、与赔案有关的其他主要文件及证明材料。
四、双方肇事车损涉及人伤案件单证
1、赔款收据、索赔申请书;
2、三者车交强险信息:保单号、保险期限、承保公司(三者车为军警车辆且未购买交强险时可不提供);
3、肇事司机驾驶证(正、副本)、行驶证(正、副本)复印件;
4、被保险人为个人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需验原件);
5、交通事故证明、交通事故赔偿调解书;
6、维修发票、施救费发票等相关费用发票;
7、县(区)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住院、转院、出院证明/续医证明/病假证明/护理证明/营养证明/康复证明;
8、维修发票、施救费发票、医疗费报销凭证(医疗费发票)等相关费用票据;
9、如涉及到伤者误工费时需增加:伤者者收入证明、误工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经济赔偿凭证:
10、如涉及到护理人员/处理事故人员误工费时需增加:护理人员收入证明、误工证明,护理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11、如涉及到人员伤残时需增加:法医出具的伤残鉴定报告、残疾辅助器具使用证明;伤残鉴定收据、残疾辅助器具发票;
12、如涉及到人员死亡时需增加:死亡证明/验尸报告,销户证明;丧葬费票据;户口本复印件;
13、如涉及到被抚养人费时需增加:户籍派出所出具的供养情况证明、丧失劳动能力证明、无其它收入来源的证明、家庭成员户口本复印件;
14、赔案有关的其他主要文件及证明材料。
五、全车盗抢险案件单证
1、保险单正本、批单、保险费缴付凭证原件(整车被盗抢且未找回时提供原件);
2、赔款收据、索赔申请书;
3、肇事司机驾驶证(正、副本)复印件;
4、机动车辆登记证书原件、行驶证(正、副本)原件、附加费证原件、购车发票原件;
5、权益转让书;
6、被保险人为个人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需验原件),被保险人与车主不为同一人时提供关系证明;
7、报警回执、机动车辆盗抢立(破)案表;
8、整套原车钥匙;
9、县级上刑侦部门满二个月未破获证明;(不同条款对时间有不同要求,详情可咨询投保公司)
10、养路费报停手续;
11、车辆报停手续;
12、与赔案有关的其他主要文件及证明材料。
六、火烧车案件单证
1、保险单正本、批单、保险费缴付凭证复印件(推定全损时提供原件);
2、赔款收据、索赔申请书;
3、肇事司机驾驶证(正、副本)复印件;
4、权益转让书;
5、被保险人为个人的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需验原件),被保险人与车主不为同一人时提供关系证明;
6、维修发票、施救费发票等有关费用发票、购车发票原件(推定全损时提供);
7、消防部门出具的火灾鉴定报告证明;
8、与赔案有关的其他主要文件及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