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保车险时,如果在车险条款责任免除范围内,产生的损失和费用保险公司会拒赔。但是也有一些情况,保险公司是无法拒赔的。接下来,请随小编一同了解一下保险公司无法拒赔的示例吧。
■相关链接:车险理赔谁又快又好 2016车险理赔哪家好排名
1、保险公司未对保险条款和提示进行说明,交通事故在责任免除范围内保险公司也要承担责任。
周某机动车在保险期间,被他人的起重机砸坏。保险公司认为周某报案的时间已经超过保险合同约定的48小时,故不承担赔偿责任。经查,某保险公司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将保险条款向周某送达,亦未能证明其就责任免除条款向周某进行过提示说明。
法院认为,保险公司未履行送达保险条款和提示、说明义务,则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将不产生法律效力,保险公司也因此会承担相应的保险赔偿责任。
2、报案出险后,车辆合理维修费用高于车辆定损费用,保险公司不能拒赔。
田某为其所有的汽车投保了车辆损失险。2014年5月16日,被保险车辆与大货车相撞。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对被保险车辆给出的定损金额为63349.95元。随后被保险车辆被送至某汽车维修中心进行维修,产生维修费105495元。双方为车辆维修费用产生争议。
法院认为,定损金额并非认定维修费用的唯一依据。双方当事人一旦就维修费用产生争议,可通过鉴定的方式确定维修费用的合理性。如鉴定结论认定维修费用合理,则保险公司不能拒赔。
3、非保险专业术语产生歧义,在理赔时应将选择有利于投保人的术语解释。
姬某的被保险车辆被剐蹭后到修理点维修,将车停放在该修理点门前空地后,将车钥匙交给修理点人员,被保险车辆于当晚丢失。保险公司以保险事故发生在“修理期间”为由,不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认为,保险人对保险合同格式条款中的非保险专业术语所作的解释应具有确定性,如有歧义且产生两种以上合理解释,应作出有利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的解释。保险条款实际上是对“修理期间”设定了二个条件,车辆进入修理厂和办理完交车手续。本案中,车辆停放位置属于社会公共区域,不属于该免责条款约定的范畴,保险公司应承担赔偿责任。
4、保险单上的免除责任在投保单上没有说明,若保险公司未提示说明,则以投保单为准。
焦某的投保车辆在行驶过程中,车厢升起并与人行过街天桥相撞。保险公司出具的保险单中特别约定条款中有“保险车辆在车厢举升状态下行驶、操作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费用,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而投保单中,特别约定栏为空白。
法院认为,投保单与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不一致的,以投保单为准。但不一致的情形系经保险人说明并经投保人同意的,以投保人签收的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载明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