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财网 >  知识 >  保险

平安康寿宝条款分析

佚名            来源:
我要入驻

  康寿宝责任免除

  因下列第(1)至第(8)项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初次发生“恶性肿瘤”的,我们不承担给付恶性肿瘤保险金的责任;因下列第(1)至第(7)项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我们不承担给付身故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3)被保险人自本主险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2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4)被保险人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见9.8);

  (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见9.9)机动车(见9.10);

  (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8)遗传性疾病(见9.11),先天性畸形、变形或染色体异常(见9.12)。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初次发生“恶性肿瘤”的,本主险合同终止,我们向被保险人退还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第(1)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主险合同终止,我们向受益人退还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若投保人与受益人为同一人且没有其他受益人的情况下,则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退还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发生上述第(2)至第(8)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初次发生“恶性肿瘤”或发生上述第(2)至第(7)项情形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主险合同终止,我们向您退还本主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六项免赔疾病范围

广告
?x
【原创声明】凡注明“来源:希财网”的文章,系本站原创,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本站书面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否则,本站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