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股市的动荡、银行预期年化利率下滑、经济的发展停滞不前等多项因素的阻碍,导致现在很多的外资企业纷纷撤出中国市场,一些工厂的倒闭也在所难免,那么这就意味着有非常多的在工厂工作的劳动人员面临失业的窘迫。但是其实如果在之前就有买好失业保险的人们就不用太过担心,至少在找到下一份工作之前会有部分保险来给予报销。
1.领取失业保险金必须同时具备哪些条件?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1)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2)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2015年3月1日起,参加失业保险的本市农村户籍人员纳入范围);
(3)本人在职期间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
(4)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或者工作关系前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
(5)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并有求职要求。
2.一般失业登记的有效期限是多少?
一次失业登记的有效期为6个月,在有效期满后仍然符合失业登记条件的失业人员,应当重新办理失业登记。
3.一次核定最长可以领取多少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一次核定最长可以领取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4.申请延长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是什么?
1999年4月1日以后,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期满时距法定退休年龄2年或不足2年的,经就业服务机构多次职业介绍,确属非本人主观原因不能重新就业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区县就业服务机构核实审批后,可继续享受失业保险待遇至其到达法定退休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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