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救助能够为困难群众提供比较快捷的服务,属于我国的新型医疗救助制度,符合条件的医保参保人可以在申请大病救助之后,报销一定比例的大病费用,为自己节省看病成本,那么哪些病可以申请大病救助?我们会在下文为您进行说明。
哪些病可以申请大病救助?我国医保并不是全国统一管理,而是各个统筹地区根据自己当地的医疗资源还有经济发展情况进行医保管理条例的制定,所以不同地区的大病救助范围可能也存在差异,在此以长沙市医保举例说明。
长沙市医保可以申请大病救助的重特大疾病病种包括血友病(门诊统筹费用视同住院费用)、肾功能衰竭(尿毒症)、先天性心脏病、耐药性结核、地中海贫血、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急性心肌梗塞、脑梗死、I型糖尿病、恶性肿瘤、肝硬化、系统性红斑狼疮、甲亢、唇腭裂、儿童人工耳蜗植入性抢救治疗、小儿脑瘫、肝移植、肾移植、艾滋病机会性感染等20类大病。
长沙市大病救助申请条件
长沙市享受基本医保待遇并且拥有本市户籍的人员,其就医治疗费用在经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其他补充医疗保险支付之后依旧存在支付困难的对象,可以按照相应的规定及西宁大病救助的申请,大病救助主要分为三类救助对象:
1、一类救助对象为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2、二类救助对象为最低生活保障对象、重度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和纳入监测范围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
3、三类救助对象为不符合一类、二类救助对象条件,但因高额医疗费用支出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因病致贫大病患者。
4、非长沙市户籍,但属于长沙市认定的第一类、第二类救助对象,纳入长沙市医疗救助范畴。第三类救助对象申请医疗救助,原则上应符合下列标准之一:
(1)向户籍所在地医疗保障部门提出医疗救助申请之前12个月的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较低,其除基本住房、基本生活必需品之外的家庭财产不足以支付医疗费用自负部分的重病患者。
(2)个人年度医保政策范围内自负医疗费用达到其家庭年可支配总收入的50%以上、因病致贫的大病患者。
随着大病救助制度的建设和逐步完善,在以后的用药范围、定点医疗机构和诊疗服务项目等方面会进行范围增加,为符合救助条件的医保参保人提供更多的保障,更大程度上缓解看病压力。
那么以上就是关于“哪些病可以申请大病救助?”的说明,希望对您有所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