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儿育女,是一件人生大事。在五险一金中的生育险,是国家对女性生育的福利补偿,能够帮我们节省不少生育支出,不过很多人对于女性休产假的日期并不是很了解,那么产假158天单位只给90天违法吗?一起来看看!
一、产假158天单位只给90天违法吗?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产假158天=98天+30天晚育假+15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但是,有的没有达到158天产假的条件单位产假只给98天也是合法的,不同地区的相关政策也会不一样,例如四川,福建等地事业单位的产假就在158天-180天之前。全国也有25省份陆续将产假延长至128天至158天,广东、甘肃、黑龙江、海南及河南产假接近半,西藏甚至可休1年。
二、生育保险的报销范围有哪些?
生育医疗费。
1、女职工生育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和药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2、女职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医疗费,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医疗费,按照医疗保险待遇的规定办理。
生育津贴
1、女职工依法享受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按本企业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
女职工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以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产假期计发。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