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在学生教育方面很是重视,包括了很多助学政策,而助学贷款就是其中之一。在申请助学贷款过程中,要求我们提供一个共同还款人,以保证日后可顺利还贷。那么,在申请助学贷款时,对共同贷款人又什么要求呢?
共同贷款人原则上必须为借款同学的亲生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共同贷款人的户籍必须与借款人学生本人入学前的户籍保一致;如若遇到借款学生父母有残疾、患病的原因,丧失了劳动力或者民事行为能力,则可以是借款人的直系亲属作为共同担保人。
如借款学生为孤儿,共同借款人则为其他法定监护人、或自愿与借款学生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此外,若是已经获得了助学贷款的学生,原则上是不能成为其他借款学生的共同借款人的,如果共同借款人不是借款学生的亲生父母的,其年龄应在25-60周岁之间,办理时如果共同接口人年龄超过了60岁,则需要更换共同借款人。
共同借款人的认定顺序: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兄弟姐妹、其他亲属或法定监护人。
学生入学前户籍不在本县、但父母户籍在本县的,不能受理。学生入学前户籍在本县、但父母户籍均不在本县的,不能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