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知道如果向银行贷款,未能及时还款的话,会产生高额的罚息。其实除了罚息,银行还会向借款人收取复利。今天小编就为大家讲讲什么是银行贷款复利。
复利即为利息的利息。贷款复利就是贷款应还但是未还,利息产生的利息,我们通常称为“利滚利”。
1.当借款人未能及时还款并且逾期贷款,银行会按照逾期贷款,使用贷款预期年化利率对应付未付利息计收复利。
2.当借款人未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银行会使用贷款的适用贷款预期年化利率,对应付未付利息计收复利。
如贷款逾期(包括每月未按合同约定偿还的贷款本金和利息),对逾期贷款本金,要按照逾期贷款适用贷款预期年化利率计收罚息。而对逾期未还的利息,按照逾期贷款适用贷款预期年化利率计收复利。
复利的计算是对本金及其产生的利息一并计算,也就是利上有利。复利计算的特点是:把上期未还的本利作为下一期的本金,在计算时每一期本金的数额是不同的。
如2012年7月11日银行向张三发放了一笔个人综合消费贷款30万元,贷款期限1年,借款合同到期日为2013年7月10日(有的银行将整年的到期日定为借款日对应日,有的银行将借款日对应前一天定为借款到期日,小编认为此规则本质上不影响借款人还款,小编采用保险条款中通行的保单到期日规则,即期限为整年的,提前一天为借款到期日),采取的一次性到期还本付息方式,贷款预期年化利率为7.8%,个人借款合同中约定对逾期贷款加收50%的罚息。如到期后,张三未到期归还贷款,2013年7月16日将贷款本息全部结清。
借款人所付利息分为以下三个部分:
2012年7月11日_2013年7月10日正常利息部分(此例按逐笔计息法计算):300 000×7.8%=23 400(元);
2013年7月10日_2013年7月16日的罚息部分300000×7.8%×1.5÷360×6=585(元);
2013年7月10日_2013年7月16日的复利部分:(23400+585)×7.8%×1.5÷360×6=46.77(元)。
借款人所付利息总计:23400+585+46.77=24031.77(元)。
所付本息合计:300000+24 031.77=324031.77(元)。
温馨提示--如何避免银行收取复利?
1.及时还款
2.不逾期还款
3.正当使用贷款资金
最后小编一定要提醒借款人,未还利息部分每天新生的利息在次日还会生息,因此逾期款中利息部分会像滚雪球一样,随着拖欠时间的延长越滚越大,所以各位借款人一定要及时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