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及有效居民身份证;
2.申请贷款时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
3.具备房屋所在地房地产登记部门所确认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并能办理抵押或保证担保手续;
4.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期房款;
5.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信用良好,拥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优先用于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缴存认定标准
1.职工从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至发放贷款期间,缴存账户状态应保持正常缴存状态。
2.职工是否足额缴存以缴存基数为准,职工不需要提供个人收入证明。
3.各业务网点在受理面签时负责审核职工是否连续、足额缴存。
4.职工从申请至放款前按月、足额、连续缴存视为正常缴存,在6个月(含)以内出现补缴、一个月多次缴存等非正常缴存情况,需扫描单位补缴证明等材料,审批通过后才能继续申请和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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