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住房贷款:本市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包括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厦门银行、招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最高贷款额度双职工为80万元,单职工为40万元。
2014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7588笔31.85亿元,同比分别减少50.93%、54.6%。回收个人住房贷款16.57亿元。
截至2014年底,全市累计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12.67万笔317.89亿元,贷款余额187.35亿元,同比分别增长6.38%、11.13%、8.88%。个贷率为89.6%,比上年同期减少8.76个百分点。
2.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2014年,未发放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无应回收项目贷款本金,实际未回收项目贷款本金。
截至2014年底,项目贷款余额4.6亿元,累计发放项目贷款4.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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