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有补贴
自2015年2月15日至2015年12月31日,绍兴市主城区个人购买新建普通住房在此期间网签并提交《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个人购买存量普通住房并提交《绍兴市房屋转让合同》,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将对其所缴纳的契税地方留成部分给予补贴。具体为按房屋成交的计税价格0.8%补贴,并以实际缴纳的契税地方留成部分为上限。
绍兴公积金贷款最高80万元
公积金贷款力度将继续加大。绍兴住房公积金贷款以户为单位,双职工家庭公积金贷款将从最高60万元提高至80万元,单职工将从50万元提高至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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