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5-31 11:54
青岛农商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主发放的用以支持小微企业合法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的人民币贷款。
一、贷款特点
1、可提供按月(季)结息,到期还本、等额本息、等额本金等多种还款方式;
2、在授信额度和期限内可以随用随贷、周转使用;担保灵活多样;贷款审批速度快,效率高,办理方便快捷。
二、借款人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满18周岁且年龄加贷款期限不超过65年;
2、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
3、借款人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能提供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借款人具有本行业经营管理经验并从事本行业经营1年(含)以上,具备一定的经营管理能力;
5、家庭资产负债率低于70%,第一还款来源充足,具备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6、借款人品行良好,无违法行为,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
7、青岛农商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小微企业条件
1、具有合法营业执照并在经办行所在地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
2、主营业务突出,有稳定产购销渠道,盈利能力较强;
3、企业经营1年(含)以上,能够提供近1年的连续经营记录,包括财务报表、税单、水电费单据、银行交易流水等资料,企业资产负债率低于70%;
4、守法经营,有合法的生产、经营或销售许可证(或授权),符合国家关于产业政策、环保政策、生产加工条件和用工制度等方面的规定;
5、青岛农商银行要求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