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5-16 11:39
成都农商银行个人固定资产贷款,是针对有足值担保的经营类客户,提供的用于其经营活动中有中长期融资需求(含购买商铺或商铺装修),如购买或新建固定资产、新产品开发或技术改造等合理需求的贷款。
一、适用客户
1、在成都农商银行服务区域内有固定住所或稳定生产经营场所的自然人;
2、在成都农商银行服务区域内有稳定经营场所或固定住所的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个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股东在三人(含三人)以下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最大股东。
二、贷款条件
1、年满18周岁,原则上不超过60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遵纪守法,信用记录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
3、经营活动正常,且具有合法有效的经营证明;
4、所从事的行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区域经济发展政策,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贷款用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6、具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7、能提供合法、有效、足值的担保。
三、贷款期限
最长不超过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