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助学贷款还款日:
一、生源地助学贷款
生源地助学贷款自借款学生毕业(或结业)当年起,开始偿还贷款利息(此后五年为还本宽限期),还款日一般为每年的12月20日(最后一年为9月20日),遇节假日不顺延。
自借款学生毕业(或结业)第六年起(毕业或结业当年为第一年),开始偿还本金和利息,本金还款日与利息还款日相同。若毕业后剩余贷款期限小于5年,则按合同约定还款。
(一)正常还款日
每年11月1日至12月20日。
提醒:
最后一年到期日为8月31日的借款合同,需要在8月31日之前还款;
最后一年到期日为9月20日的借款合同,需要在9月20日之前还款。
(二)提前还款日
每月(除了11月)15日(含)之前提交申请,利息计算至当月20日,借款学生需要于当月20日之前还款。
16日以后提交申请,利息计算至次月20日,借款学生需要于次月20日之前还款。其他特殊情况以合同约定为准。
提醒:
每年11月为预结息时间,因此不受理还款。
(三)逾期还款日
1月至10月的1日至20日,11月1日至12月20日可以进行逾期还款(11月逾期还款利息计算到12月20日)。
二、校园地助学贷款
不同的高校,助学贷款还款时间也可能会有所差异。具体可以登录就读高校官网查看相关通知。
以中国地质大学为例:
借款学生从毕业后(以2024年7月1日毕业时间为例),次月(即8月1日)开始按月偿还贷款,还款期间最长不超过贷款合同到期时间(具体时间以还款协议为准)。
以上就是“助学贷款还款日为每年的几月几日”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