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四百的公积金能贷款多少,要看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规定。
原因:
不同地区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公积金账户余额和贷款额度之间的关系,以及最高贷款额度上限的规定都会有所不同。
一、公积金贷款额度与账户余额的关系
很多地区已经“存贷挂钩”,公积金贷款额度与余额的账户余额呈一定倍数关系。也就是说,公积金贷款额度会参考借款人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缴存余额,一般不应高于借款人(含共同借款人)缴存余额的一定倍数。
以长沙、深圳两地为例:
长沙市缴存职工(含省直分中心)可贷额度按照借款人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4倍计算
深圳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为申请人公积金账户余额或申请人和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公积金账户余额之和的14倍。
二、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限
不同地区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设置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上限可能会有所差异。
以长沙、深圳两地为例:
长沙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70万,生育三孩的职工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
深圳市住房公积金贷款,单独申请的最高额度是50万,若是借款人和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人共同申请,则最高额度为90万。
注意:
公积金贷款额度一般还会参考借款人还贷能力。
计算公式如下:
公积金贷款额度=[(借款人月工资总额+借款人所在单位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还贷能力系数-借款人现有贷款月应还款总额]×贷款期限(月)。
举例说明:
某缴存职工一个月四百的公积金,月工资收入则为5千,还贷能力系数为40%。其打算用个人缴存的公积金办理贷款,申请的还款期限为20年。
由此可计算得出:
公积金可贷金额=[(5000+400)×40%-0]×240=518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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