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源地助学贷款是我国政府为了减轻家庭负担、促进教育公平而设立的特殊教育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方式一般为月供,协议约定的还款时间一般为毕业后6个月起,可进行提前还款。但是,近年来,很多生源地助学贷款发放机构和银行都向借款人收取提前还款的违约金,或者规定只有在还款期间提出提前还款才会被受理。这使得很多借款人无法尽早还清欠款,大大增加了其经济负担。有些借款人尝试申请提前还款,但却遭遇到各种困难,这其中的原因值得我们慎重思考。
一、收取提前还款违约金的合理性
根据《合同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收取提前还款违约金是违法的,因为贷款是出于消费目的所得到的信用,因此发放机构不能将贷款人提前还款视作违约行为并收取违约金。但是,生源地助学贷款有可能存在其他的规定,发放机构和银行在协议中加入的提前还款违约金可能也有其合理性。
二、政策制定不合理
据报道,生源地助学贷款并未针对提前还款进行具体规定,这给了发放机构和银行以弹性来规定还款方式。但是,如果政策规定更加明确,明确禁止收取提前还款违约金,为借款人提供更多的还款渠道,或许会减轻很多借款人的负担。
三、银行服务不到位
有些借款人遇到了银行处理提前还款申请的困难,有的银行门店只能提供纸质申请表,不提供网上或电话申请渠道,加重了借款人的时间和经济成本。有的银行流程繁琐、审核时间漫长,导致提前还款申请难以实现。
四、借款人信用状况不良
如果借款人名下有逾期未还、信用卡欠款等不良信用记录,银行和发放机构可能不会同意申请提前还款。此外,申请提前还款也需要一定的资金储备,如果借款人本身资金紧张,也可能无法提前还款。
在我们寻求出路的同时,也要理性看待问题。生源地助学贷款有效的减轻了一部分家庭和学生的教育负担,但是也需要借款人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如果我们能够充分理解和尊重其中的规定和条款,以及好好规划财务支出计划,也许就能够化解一些金融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