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国家助学贷款又称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帮助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信用贷款。具备以下条件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一、申请条件
1、家庭经济困难;
2、具有我国居民身份证;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4、即将就读或在读的高等学校全日制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和研究生;
5、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6、学习努力,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7、当年没有获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二、申请材料
学生在新学年开学后通过学校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2、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
3、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说明;
4、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三、贷款额度
自2021年秋季学期起,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贷款额度为12000元,研究生及以上为16000元。
四、贷款期限
贷款最长期限为剩余在校时间+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
五、贷款利率
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贷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后的利息由贷款学生本人全额支付。
六、还款方式
1.学生毕业前,一次或分次还清;
2.学生毕业后,由其所在的工作单位将全部贷款一次垫还给发放贷款的部门;
3.毕业生见习期满后,在二到五年内由所在单位从其工资中逐月扣还;
4.毕业生工作的所在单位,可视其工作表现,决定减免垫还的贷款;
5.对于贷款的学生,因触犯国家法律、校纪,而被学校开除学籍、勒令退学或学生自动退学的,应由学生家长负责归还全部贷款。
总之,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需要满足一系列条件。只有符合这些条件的学生才有资格获得国家助学贷款。这种形式的经济支持确保了那些经济状况不佳但有能力完成学业的学生能够继续接受教育,从而为他们的未来创造更好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