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小编就看到一则关于身份被别人办理贷款的新闻,山西大同多位农民“被贷款”,遇到这种事我们该怎么办呢?在这里,小编你们几招方法。
"被贷款"是指被他人假冒名义在银行办理了贷款业务。如果他人贷款逾期不还,且银行没有及时核销的话,被贷款人很可能被列入信用“黑名单”,今后不仅无法贷款,还将面临被追债的境地,被贷款人的存款也很可能因此被划转。这么严重的后果,想想都很可怕,所以要采取以下措施来解决问题。
1、遇到“被贷款”应立即报案
有问题找警察,遇到“被贷款”,被贷款人一定要第一时间报案。被冒名贷款,手续上的签名一定不是被贷款人的。
2、被贷款人有权要求认定合同无效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民法通则》第五十八条也规定:“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民事行为无效。银行与真正贷款人串通订立贷款合同的行为,对被贷款人无法律约束力,被贷款人有权要求银行认定被贷款人不知情的贷款合同无效。
3、如果账户存款被扣款,被贷款人有权要求退还被扣本息
我国《民法通则》第九十二条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如果因银行拒不返还而引发诉讼,则应按照侵权之诉处理。 他人假冒身份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并不能对被贷款人产生约束力,也不能成为银行扣除被贷款人存款抵作贷款本息的合法依据。如果被贷款人一旦发现自己的存款被银行抵扣,有权要求银行退还被扣本息。
4、如果因为"被贷款"产生不良信用,被贷款人有权要求银行消除不良记录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的名誉。不良信用记录是对公民个人品德、信誉的综合评价,涉及公民的名誉。如果因为身份证遗失,实际贷款人与银行人员串通、弄虚做假等原因导致被贷款,且产生不良信用,被贷款人有权要求银行消除不良记录。
最后,小编也提醒大家,以上措施毕竟只能作为“被贷款”后的补救措施,而且维权道路也可能面临各种波折。要想远离“被贷款”,最主要的还是要做好个人信息的安全保护,不让他人有机可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