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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申请组合贷款购房,你知道所需资料要准备什么吗?

佚名            来源:希财网

  生活在上海这座大都市,不少人都期望着能够尽快买车、买房,而正是这些动力的存在,我们才能如此的拼搏,可是,作为工薪阶层的我们可能付全款买房比较困难,我们会考虑向银行申请贷款,我们知道公积金贷款预期年化利率低,但是额度有限,有可能公积金贷款不能满足我们贷款买房的想法,那么此时我们就需要一种新型武器,那就是组合贷,即采用公积金和商业贷款组合的方式来做房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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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合贷的申请条件:

  (1)借款人年龄加借款期限男士不超过65岁、女士不超过60岁;

  (2)在中国境内具有有效身份证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申请人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

  (4)申请人具有稳定的工作和良好的收入;

  (5)申请人信用记录良好,有一定的还款能力;

  (6)申请人有合法有效的购买、大修住房的合同、协议以及贷款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7)银行其他的规定。

  组合贷所需的材料:

  商业住房贷款材料:

  (1)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自然人;

  (2)借款人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信用良好、具有还款能力;

  (3)有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以上的自筹资金(对购买自住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 自筹资金比例为20%),并保证用于支付所购住房的首付款。

  (4)符合当地公积金管理部门规定的借款条件。

  公积金贷款材料:

  (1)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2)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3)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

  (4)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

  (5)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6)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相比之下公积金贷款所需的材料比较繁琐,但是因为公积金贷款预期年化利率较低,银行为了规避风险所以需要提供申请人一系列的财力证明。

  小编提醒,在申请组合贷款时,一定要提前准备好所需资料,避免因为资料准备不齐全,而被银行拒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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