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美的集团理财被骗10亿的消息引起市场的广泛关注,有投资者质疑,美的集团被骗一年且经媒体披露后才进行官方证实,这个事情是否涉嫌信息披露违规。这就涉及到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公告的问题,那么上市公司购买理财产品需要公告吗?
对于以上投资者的质疑,业内人士表示,根据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生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涉及金额占公司一期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上市公司应该及时披露。
而根据美的集团2015年年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492亿元,其10%就是近50亿,美的集团骗局涉及的“10亿”并没有触及披露要求,所以不存在信披违规。
接下来,希财君来解答上市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是否需要公告的问题。
希财君查阅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虽然没有具体对上市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做相关规定,但是有几点是可以参考的。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章《临时报告》中的第三十条规定:发生可能对上市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上市公司应当立即披露,说明事件的起因、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
这条规定所称重大事件包括几点,其中两点可能涉及上市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形:
1、公司的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的决定;
2、公司发生重大亏损或者重大损失。
第1点就表明了上市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原则上是应该需要公告的,因为根据资金量大小可能属于重大投资行为和重大的购置财产。
第2点涉及到上市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出现亏损或损失的情况,如果发生重大亏损或重大损失也是需要公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