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都是风险特别大的,尤其是和股市有关的投资。为了控制股指期货风险,确保市场安全稳妥运行,股指期货采取了有针对性的严控措施和风险防范制度安排。下面是相关的股指期货风险控制制度,以供参考。
一是强行平仓制度。强行平仓制度是及时化解市场风险的有效风控措施之一。当会员出现市场出现违规违约行为、资金结算风险或者其他紧急情况时,交易所将对会员或者客户为保障市场恢复到平稳有效运行状态之中,采取相应的风险持仓、及时防范化解风险,违规持仓等进行强行平仓,阻止违规违约行为产生进一步后果。
二是涨跌停板制度。对股指期货合约每日交易价格的波动设置涨跌幅限制是有效控制市场风险的有效手段之一。在设计股指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时,将股指期货合约的每日价格涨跌停板幅度规定为上一交易日结算价格的正负10%,充分考虑了相应证券现货市场价格限制,与现货指数日内波动最大幅度相当,从而有效发挥价格发现等市场功能,保证股指期货与相关现货指数理性联动。
三是风险警示制度。股指期货交易实行风险警示制度以警示和化解风险。交易所在必要时可以采取要求会员和谈话提醒、客户报告情况、书面警示、发布风险警示公告等措施,对违规行为及时进行威慑,制止违规行为。
四是保证金制度。保证金是交易所有效控制市场风险的重要手段。可以大大降低股指期货交易的杠杆率,减小市场风险,将股指期货交易量控制在一个合理水平,为了调整股指期货合约保证金水平。
五是大户持仓报告制度。大户持仓报告制度是股指期货重要风险控制措施之一。交易所根据市场风险情况设定并公布大户报告标准,实际控制人等信息、要求达到报告标准的会员或者客户报告其交易情况,全面了解客户交易情况,交易所据此及时,进一步分析挖掘关联账户及账户实际控制人等信息,分析评估市场风险,实施有效的风险控制管理。
六是持仓限额制度。股指期货实行严格的持仓限额制度,防止会员或者客户的持仓量过大或者持仓过度集中,即交易所对其会员和客户可以持有的某一期货合约单边持仓量设置一定的额度限制,从而防范股指期货交易出现交易风险或者价格操纵风险,保证股指期货交易的平稳运行。
七是结算担保金制度。结算担保金制度是期货市场良性运作的重要保障之一。可以增加交易所应对风险的财务资源,建立化解风险的缓冲区,引进结算会员联合担保机制,为进一步提高市场整体抗风险能力提供有力保障。
八是强制减仓制度。强制减仓制度是指当某一期货合约价格出现单边极端行情时,根据规则对亏损达到一定程度的持仓与盈利持仓进行平仓处理,及时化解市场极端行情下的风险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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